Jerry&Becky: [懷孕] 網拍二手婦幼物品時請注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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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

[懷孕] 網拍二手婦幼物品時請注意


轉載自蘋果:網售二手束腹帶 新手媽遭罰


網售二手束腹帶 新手媽遭罰熱敷袋 新寶納多均禁無照販賣 「已40人被罰」2010年04月09日




【甯瑋瑜、沈能元、曾雪蒨╱綜合報導】不少新手媽媽在母嬰網站販售用不到的束腹帶、托腹帶、胸部熱敷袋、孕婦維他命等,近日陸續接獲當地衛生局通知,才知上列商品竟屬禁止在網路販售的醫療用品,違法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。這些媽媽們恐遭罰而心急如焚,甚至在網路留言想尋短。衛生署提醒,販售藥品、醫療器材須有執照,民眾小心觸法。




小心觸法


民眾張小姐向《蘋果》投訴,懷孕晚期使用的托腹帶和產後束腹帶,丟了可惜又不環保,就在母嬰網站Babyhome貼文轉售,卻接到衛生局通知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。


張小姐表示,她上網抱怨才發現有人專向衛生局檢舉,至少已有三、四十個媽媽們遭開罰,她們因賣網路禁止販售的束腹帶、托腹帶、熱敷袋、耳溫槍、吸鼻器等,及被列為藥品的新寶納多、表飛鳴等而遭罰





網拍ok繃也被罰


台中民眾黃小姐也因在親子討論區貼出「出售未開封的新寶納多」一文而遭人向衛生單位檢舉,她昨受訪時說:「我還沒賣出就要被罰,我又沒工作,拿什麼繳罰款?」她還說,也有網友因販售驗孕棒、甚至一包ok繃也被開罰,罰款都是三萬元起跳。


媽媽網友們留言說:「誰知道束腹帶與托腹帶是醫療器材啊?」暱稱「小燕」的媽媽更留言說:「我月薪僅一萬八,為此事和先生失和,有尋短念頭。」



最高罰十五萬元
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官員表示,販售藥品、醫療器材須有執照,無照在網路販售違反《藥事法》,可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款。食藥局消費者保護中心主任劉淑芬表示,衛生局可視情節輕重開罰。


北市衛生局簡任技正姜郁美表示,該局每月接獲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或藥品檢舉案約一、兩百件,「賣家若只販售一、二件,多規勸或要求平台業者下架、刪除,不會處罰;販售三件以上或項目眾多時會依法開罰。」她提醒,二手醫療器材或藥品,恐因個人使用方法不同,導致品質改變,「不建議網購,應至實體通路了解品質。」




網路販售醫藥產品注意事項


◎不得販售╱贈與的醫藥品項:


˙醫療用束帶(束腹帶、托腹帶)、肢體或軀幹裝具(護膝、背架)


˙吸鼻器、耳溫槍、液體給藥器、酒精棉片(醫療消毒用)


˙藥品(如表飛鳴、新寶納多)、1歲以下嬰兒奶粉


◎可販售但不得宣稱療效:擠奶器、一般褲襪、運動用護具、空氣清淨機、淨水器


◎罰則:可依《藥事法》處3萬~15萬元罰款(1歲以下嬰兒奶粉無罰則)


資料來源:衛生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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